7 导览、标识系统设计


7.0.1 导览、标识系统应包括语音导览、语音讲解等电子设备,以及导览牌示、动物说明牌、警示牌和安全标志。
7.0.2 园区及各分区入口宜配置信息发布显示屏系统和多媒体触摸屏查询设备。
7.0.3 动物展区宜结合展示合理布置语音导览、讲解设备。
7.0.4 导览牌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园路交叉口、游人集中区域布置导览牌示,宜设置触摸式盲文地图导览;
    2 导览牌示的外观、展示内容应结合动物展区特色体现科学性、趣味性、艺术性,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7.0.5 动物说明牌宜结合动物形态、展区主题,采用雕塑小品、多媒体等多元化形式进行展示。
7.0.6 动物说明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体现科学性、趣味性、易读性的特点,能提供展区信息以外的知识延伸;
    2 应避免枯燥冗长的解说文字,使用生动有趣的词汇语句,每句字数宜控制在15~20字左右;
    3 牌面文字应以中文标注,并宜附以英文、拼音与盲文,动物种名宜用拉丁文。
7.0.7 动物展区、水域、湿地、山石等涉及游人安全处,应设置警示牌,设置间距不应大于50m。
7.0.8 牌示应根据其安装高度调整平面角度,主要图文信息的位置应适合游人视觉范围。
7.0.9 各类牌示应使用结实耐久、无反光的材料,材质表面工艺处理应符合户外防晒防雨的要求,在沿海地区应进行防盐碱腐蚀工艺处理。
7.0.10 导览、标识系统的安装应保证牢固、可靠、耐久,表面无尖角、毛刺。
7.0.11 标识信息面板的设计需充分考虑在日照和雨淋的户外条件下褪色可能,根据地域不同,规定使用年限和更换时间。


.
条文说明
7.0.1 导览、标识系统是动物园与游人之间信息交流的重要载体,尤其是在保证动物展示效果、科普教育信息传递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应作为专项进行设计。安全标志应遵照《动物园安全标志》CJ115执行。
7.0.6 
    2 动物说明牌要让游人在参观过程中快速浏览并记住解说内容,阅读时间不宜超过30s甚至更短。普通成人的阅读速度约为200字/分钟~500字/分钟,儿童的阅读速度略低。因此每块说明牌字数不宜过多,且尽量使用便于记忆的短句。
7.0.11 可按褪色标准规定标识的质量验收要求,并按使用年限规范更换流程和考虑维护费用的预算,比如3年内信息面板的褪色色阶不应超过10%,5年内褪色色阶不应超过20%,超过20%就应更换面板。
查找 上节 下节 收藏 笔记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